证券代码:002200证券简称:绿大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绿大地”)于2008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的议案》。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绿大地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对绿大地拟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有关事宜进行了核查。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绿大地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所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特色绿化苗木种苗繁育工厂和特色绿化苗木生产基地两个项目。上述两个项目的主要实施地点原为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旧县镇旧县村和马龙县马鸣乡马鸣村,土地面积共计9000亩。2008年1月2日,
公司收到马龙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建议云南绿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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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暂停在旧县基地进行新的
投资及建设的通知》,根据该通知,马龙县将在旧县镇规划建设云南太阳山谷项目,将对
公司即将实施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因此,
公司决定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经与马龙县月望乡猫猫洞村村民委员会协商,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马龙县月望乡猫猫洞村,土地面积合计9000亩,土地单价9300元/亩,较原土地出让价格低300元/亩。马龙县月望乡猫猫洞村共计9000亩土地与
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原实施地点气候、土壤等条件相近。根据上述情况,本保荐人已督促绿大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变更后的实施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保荐人认为,绿大地本次仅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两个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内容均保持不变,不影响绿大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此外,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1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遵循了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体现了
公司实事求是的负责态度,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及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人对绿大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拟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本页无正文,为《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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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名):李迅冬黎海祥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2007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