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新疆金风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块
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中小
企业板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2008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将闲置的4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这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并不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王友三施鹏飞宋常200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