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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明确财务顾问主办人制度_财经_证券_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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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7-12-27 09:52:51] 点击次数:[]

  昨日,证监会下发《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各财务顾问应在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中担当好“第一看门人”角色。

  在此次公布的意见稿中,首次借鉴对保荐代表人的资格管理经验,确立了财务顾问主办人制度,要求财务顾问机构必须具有一定数量、符合一定条件的财务顾问主办人方可开展业务。据悉,财务顾问主办人是指接受财务顾问指定,具体负责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的人员。由于财务顾问主办人是财务顾问执业质量的关键,此次规定,财务顾问机构在接受业务委托后,应当指定2名财务顾问主办人负责,同时,可以安排一名项目协办人参与。对于财务顾问主办人的从业资格标准,《办法》侧重于个人从业经验和持续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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