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深交所获悉,今后中小板
上市公司要在
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发表意见。深交所昨日发布了《中小
企业板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针对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引》明确规定了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领域、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保存要求等。《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深交所的一位人士昨日表示,自今年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以来,上市公司自查以及证监局全面检查的结果显示,多数公司未能有效落实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工作较为薄弱,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这些问题都将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