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敖晓波)昨天,证监会发布通知,经研究,授权各证监局对本辖区证券
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进行审核。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规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由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经授权也可以由证监会派出机构依法核准。此次授权后,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全部由证监局审核。
证监会将对各证监局履行任职资格审核职责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准任职资格、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核准任职资格或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准的行为,证监会将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