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股说明书、编报准则、申报材料等已制定
昨天是《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第一天。一方面是市场对新老划断已有一定的预期,另一方面是新办法的市场化导向受到相当程度的认可,市场以积极的走势消化了这一消息。据悉,配合新办法的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如招股说明书、编报准则、申报材料等也已经制定完毕,将与《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时同时公布。
选择此时出台再融资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监管部门看来,有两个基本背景:一方面,股权分置改革推行至今,完成和已进入股改程序的
上市公司总数和市值分别超过60%和70%,股改后的全流通市场结构将发生根本变化,融资新政等构建新市场的基础制度急需明确;另一方面,新的证券法、
公司法已正式实施,许多重大内容特别是发行
上市环节做了非常重大的调整,资本市场发展的制度建设需要调整、跟进。
这样的认识大致能得到普遍的认可,市场或许会有更多看问题的角度,比如恢复融资的时机选择与股权分置改革的互动作用,市场对恢复融资的内在驱动力等。
不管怎样,监管部门对《管理办法》本身似乎有足够的信心。据悉,配合新办法的相关信息披露规则,如招股说明书、编报准则、申报材料等也已经制定完毕,将与《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时同时公布。
可以说,《管理办法》酝酿了相当长时间,一方面是对自身经验教训的总结,另一方面,对一些新生事物有选择地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做法。证监会发行部有一本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方面的手册,收集了十多年来相关的管理办法、通知、指引等,共5000多页。相关人士介绍,其中相当一部分是针对当时的特殊情况出台的办法,全流通市场到来后,股权分置的前提将不复存在,一些符合当时情况但实际加剧了市场扭曲、非市场化的做法就必须得到纠正。另外,随着各项改革的推进,资本市场越来越国际化,对国外成熟资本市场的经验,特别是全流通下的监管制度、市场约束机制等进行有选择地借鉴,或者结合国内实际调整后加以吸收,使市场化途径与国际接轨。
诚如监管部门人士所说的,市场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有些做法或许不能一步到位,但只要坚持这个方向,就一定是在朝着更有效率的市场的方向发展。